天殺的一字多音審定表

2007/11/1

改考卷改到吐血,容我抱怨一句──一字多音審定表到底便宜了誰?當家長考倒老師的時候有機會趕快翻書找解答嗎?但是,當多音字被審定表合併為單音字的時候,我們的生活卻不是這麼一回事啊!

語言本就是約定成俗,當一個錯字在典籍中被抄寫千年之後,當它已深入我們的文化血脈之中,誰能再說它是個「錯字」?明訂一個「標準」,從此之後可以有所依據,這想法看起來很不錯,實際上卻違背常理。

因為,我們所學習的語文來自於文化,而非課堂。忘了哪一本書說的,文化即生活。意思是我們生活中所接觸的每一塊看板、每一段標語、每一則廣告、每一段錯字連篇的新聞跑馬燈、每一句火星文、每一本書(雜誌、小說、漫畫)、每一個表情符號、每一齣戲劇(不管是布袋戲、八點檔、偶像劇、日劇還是韓劇)、每一張報紙、每一首歌,才是我們真正學習語文的來源。(當然,我們學習到的不只是文字,還有文法、邏輯、是非觀、價值觀等所有可被歸類於文化項目的事物。)

舉例來說,在這篇文章中每一個錯誤的字、標點與用法可說是來自於我所接觸的文化所帶給我的影響(萬惡新注音亂選字例外),而且也將灌輸到每一個閱讀者的腦海中,成為他們的一部分──除非他們有足夠的語文能力辨明對與錯。

那個「絕對的對錯分際」多半來自課堂,否則依靠語感的人頂多只能說:「這句我覺得有點奇怪。」卻不知其所以然。可惜的是,我們沒有那麼多的時間來學習語文,一般課堂上所教僅是基礎,其餘皆留給中文系的專家。所以,一般人能辨明的謬誤其實不多──或者,也覺得不甚重要吧!

我們感覺的對與錯,我們的語言,其實就是生命的積累。

看到「步伐」一詞,請問你會唸步「發」還是步「罰」?

答案是「發」,儘管我怎麼唸腦子裡都跳不出「步伐」這兩字。

當多音字莫名其妙的被合併為單音字,當語言中的一個部分突然被刪去,突然被告知為錯誤的時候,我感覺到的是二十幾年的生命中也有一個部分被抹殺了。

而那天殺的一字多音審定表存在的價值究竟是什麼?

切割我們的文化血脈好讓考卷有評分扣分的依據?

儘管這依據與我們的文化血脈大相逕庭?儘管那些拗口的唸法怎麼唸都與數十年累積的語感不合?儘管市面上眾多的出版社印書時並未遵照一字多音審定表來標音?儘管連同一個老闆的國語辭典都沒遵照這套新規矩?儘管這依據在我們真正吸收文化的日常生活之中根本無人重視?

這到底是依據還是整人?

當一個「起」字在六年內接連出現了三種「正確」寫法改到我最後搞不清楚哪個寫法才正確時,我覺得自己是一隻可憐的小白老鼠。當正確的版本看起來比錯誤的還奇怪(請別小看這區區「奇怪」兩字,它幫助我們寫對了多少選擇題呀!)的時候,當老師自己唸課文唸到打結時,當老師一邊劃去考卷上的答案一邊懷疑自己是不是在助紂為虐時,我只能說:孩子,你們真的很可憐。

 

然而,這職業要的僅是服從,而非主見。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eafu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